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

紅人與美感:續篇



  「那些健身的人從來沒有宣稱自己在創作藝術吧,還要對當代美感負責,有點衰。」

  當我說他們再製當代無聊的美感想像,不代表我覺得他們正在創作藝術。但他們對自己的身體形象所進行的改造,極有可能代表了他們認為的身體的「美」(除非他們正在進行反抗自身美感的社會實驗)。而所謂美感不一定僅限藝術作品的領域,我們很常看廣告或者大眾文化範疇中的各類作品,不也會評論他們的美感與品味嗎?

  一個文化如何對於美,或者更限定的說,身體的美產生固著的想像,必須要從宏觀面去檢視。在當代普遍強調男性陽剛肉體以及女性陰柔肉體的美的狀況下,再現這些美的狀態於身體上,我認為是會對於其他身體樣態的族群造成壓迫的,例如身材瘦弱或者身材豐腴的人,更別說身障者。在同志社群中,對於身體和青春的崇拜是明顯的文化現象,所以當這樣的美一再地被呈現,他們所擁有的權力與資源勢必會排擠到族群中其他人的權益與生活。當然回到個人層面,每個人有權利選擇要如何約束和呈現自己的身體,但我希望提出來反思的是,我們一直所以為的美到底是為何而形成?而不斷擁護這樣的價值,又會使我們失去多少欣賞別的美的存在的可能。

  「首先你說『我並沒有說他們這樣不好』,但是你後面說『他們再製當代無聊的美感想像』,我不太懂這兩件事是否衝突。所以一個人不可以覺得肌肉很美然後健身嗎,不然會壓迫其他身體樣態的族群嗎? 瘦弱、豐腴、身障都有自己的美,肌肉就特別美感貧弱嗎? 那如果健身是他的自我追求,這樣也要被批判嗎? 我不太懂你為何不是強調各種不同身體型態的美,而是單一攻擊健身練出來的肌肉。」

  對我來說是不衝突的。描述現象的確得從結構面著手,但結構終究是由個體組成,架空而完全由宏觀面去評論文化會十分虛幻,我認為同時得從不同層面和角度去分析。「他們再製當代無聊的美感想像」這個批評本身無關「善惡」,而是描述一個我認為的事實。所以我不是在說「他們這樣好糟喔!」而是「當大家都這樣的時候,我們能不能那樣?」或者「為什麼大家都要那樣?」

  這一篇文章的後半段我其實轉而專注討論美,雖然他們本人並沒有覺得自己在創作藝術作品,但若將身體比作藝術,人們所追求的身體美到底該如何在各個時代,或者說在歷史的軸線上去審思。所以我說,這樣的壯碩美滿足的當代人們的審美品味,成為了它們在當代的美感任務,但若品味轉變了,這樣的身體樣態真的還是最美的嗎?人們還會如此趨之若鶩嗎?我希望能夠反思的是這個。

  可以覺得肌肉很美然後健身啊,但是這樣的美不斷地被放大後,的確壓縮了其他的美被傳播的空間不是嗎?在電影、廣告、網路中隨處可以看見對於這樣形象的再現。同樣地又回到了,個人有選擇的自由,但若這樣的選擇加劇了體制的失衡,我認為是需要被批評和反思的。我覺得這是策略問題,當一方獨大之時,必須要從各個角度著手,同時批評解構這樣強勢的美感樣態,也同時試圖讓其他美的可能曝光,但現在的問題是,這樣的形象已然佔據了所有人的目光,那我們能怎麼做?必須讓每個人,包括正在複製這樣的美的人去反思,自己的舉動會不會排擠到其他人的生存空間,然後開始去注意到其他美的可能性。

  我覺得類似的例子可以想想,好萊塢白人霸權文化,所有演員或者故事幾乎都以白人出發,可是白人只會覺得:「我們只是在作自己啊!」但他們有沒有壓縮到其他種族,黑人、美洲原住民或者亞洲人在主流媒體上的聲音呢?

  個人在體制之下很難只能作為個人而存在,我們的任何決定都影響和改變著結構。但這也是我們為何如此無力的原因,因為有無數的個人存在著,只有每個人都覺醒了,整個體制才有改善的可能。

  「我認為你的本文主題非常分散,後半跟前半的連結非常牽強,而且根據你的回應,你後半的反思建立在『將健身紅人的身體比做藝術』之上,與你在先前回應中說的『不代表我覺得他們正在創作藝術』以及『所謂美感不一定僅限藝術作品的領域』矛盾,訊息非常雜亂。

  你提到了『電影、廣告、網路』,我不知道你的網路指的是什麼,但你今天批判的是社群平台上的人,電影廣告是物,是你說的作品,你沒有資格把社群平台上的人的生活方式比擬成作品然後加以批判,我認為這在本質上是相當嚴重的錯誤。

  請不要開白人霸權新主題,很偏題。好萊塢是一個產業,是一個文化,你可以批判產業與文化,你不可以批判人。」

  我不認為有辦法批判價值觀而不批判人,除非價值觀能先於人而存在。

  「將健身紅人的身體比做藝術」與「不代表我覺得他們正在創作藝術」有根本上的差別。以英文的文法來說,前者的概念是Body AS art,後者則是Body IS art,希望你理解其中的差異。詳細可能可以先去讀一些表演研究的理論,會比較理解「實際作為某物」,和將其「以某物的狀態來分析」的差異。

  廣告、電視是從人出發,再現的也是人的理念,我不認為批評他們和批評人有什麼本質上的差異。除非你認為他們是與人無關的、「不真實」的存在。所謂的產業、文化、作品,都是從人而來的。

  「你的意思是這樣嗎:『你敢說去健身的人不是為了擁有被愛慕的生理條件?好吧可能有,但我不是要講他們喔。』

  你不能開完地圖砲以後,再說你要開的不是地圖砲。如果你要點名批判某種特定的群體,這個群體內有特定追崇的價值,那你一開始就要把條件設定清楚啊。

  另外,我再說一件事,即使是追崇某種價值觀而形成的特定群體,裡面的人們也不是同質性的。你扁平化了個體的差別,將群體內的個人目的性視為單一的,我認為這樣的評論方式是粗糙的。

  一個練肌肉的人如果只是覺得自己練肌肉很美,那到底壓迫到誰?一個練肌肉的人如果明示或暗示只有肌肉才是唯一之美,那才是壓迫吧。我真的看不懂啦,你的意思是:一個人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、為了美感、為了得到愛慕,或為了任何原因而練肌肉,都要擔負了壓迫其他身體特質的責任?或原罪?我已經搞不清楚是你表達能力有問題還是我理解能力有問題了。

  最後,我認為自己不能好好說明一件事,就叫人多讀點書(『讀一些表演研究的理論』)是很可鄙的。這代表你沒有能力自己做出完整的論述。」

  首先,這是一個關於同志議題的部落格,是這篇文章的基底。再來是「網路紅人」,於是我討論的便是「同志的網路紅人」。接著是「健身狂」,討論的範圍再向下縮小成「同志網路紅人中的健身狂」。最後我提到了「非為健康而圖以色事人」,便把最終的焦點確定了出來,「同志網路紅人中的健身狂且為了以色事人者」。

  所以我討論的便是這個「特定的群體」,文章的脈絡很清楚,還望你們體察。
如此我想其他的問題真的不必再細說了。

  但是多上點課、多讀點書真的會有幫助的!相信我,我真心地推薦。

——本文節選自《紅人與美感》文下與讀者之論辯



2 則留言:

  1. 我是路人@@
    這樣也一篇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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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因為我覺得辯論過程裡有許多概念值得繼續思考,便整理出來,方便大家觀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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